| 近日,贺州市黄秆冲金矿露天开采项目农用地转用手续获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标志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以来,贺州市首例以建设用地方式报批的采矿项目成功落地。 此次获批的黄秆冲金矿露天开采项目位于贺州市八步区桂岭镇梅江村,主要开采矿种为金矿,总投资6661.87万元,兼具较好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项目顺利实施后,有望吸引上下游企业入驻投资,推动形成全产业链生产格局,为当地群众创造更多就业机会。 在项目推进过程中,贺州市自然资源局主动靠前服务,深入现场开展“一对一”指导,对照国家及自治区采矿用地保障政策,逐项梳理用地预审、林地许可等关键环节,指导项目业主完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报批材料,实现了全市首宗采矿项目建设用地从组卷到批复的全流程高效推进。 近年来,国家、自治区层面持续完善采矿用地政策,引导各地多途径、差别化保障采矿用地合理需求。2025年7月1日起施行的新《矿产资源法》,首次对矿业用地作出专门规定,明确改变单一供地方式。今年3月《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的通知》明确,对不符合临时使用土地要求的采矿项目,要按照节约集约的原则,一次性预留合理空间,滚动开发、分期办理用地手续。 |